转自:劳作午报\n 修改同志:\n 我是一家民营公司的员工,就半年时刻的加班费是否已发放,我与公司产生争议,并闹上了劳作裁定庭
转自:劳作午报\n 修改同志:\n 我是一家民营公司的员工,就半年时刻的加班费是否已发放,我与公司产生争议,并闹上了劳作裁定庭。公司因为拿不出我在加班费发放表上的签字和其他有关书证,就向裁定庭提出请求,让公司的出纳管帐出庭作证,说她能证明我现已领取了加班费,而这个出纳管帐是公司老板的至亲。\n 请问:在裁定庭开庭审理时,我能否要求该出纳管帐逃避?读者:胡云征\n 胡云征读者:\n 首要,你不能请求出纳管帐逃避。\n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五条规矩:“但凡知道案子状况的单位和个人,都有责任出庭作证。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撑证人作证。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,不能作证。”这说明,证人证言是定案的根据之一,有利于确保裁审组织全面查清案情,因而,我国的逃避准则不适用于证人。\n 在劳作争议案子裁定中,当事人只可以请求裁定员、书记员逃避。《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》第三十三条规矩:“裁定员有下列景象之一,应当逃避,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许书面方法提出逃避请求:(一)是本案当事人或许当事人、代理人的近亲属的;(二)与本案有利害联系的;(三)与本案当事人、代理人有其他联系,或许影响公平判决的;(四)私自会晤当事人、代理人,或许承受当事人、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。”《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办案规矩》第十二条规矩:“裁定员、记载人员是否逃避,由裁定委员会主任或许其托付的裁定院负责人决议。裁定委员会主任担任案子裁定员是否逃避,由裁定委员会决议。”\n 其次,出纳管帐的证言不能独自作为确定案子现实的根据。\n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根据的若干规矩》第九十条规矩:“下列根据不能独自作为确定案子现实的根据:……(三)与一方当事人或许其代理人有利害联系的证人陈说的证言……”该规矩也适用于劳作争议裁定。本案中,该出纳管帐作为公司一方的证人,因为是老板的亲属,明显其所供给的证言很或许会偏袒公司一方,所以,裁定庭是不会只是根据出纳管帐的证言就定案的。\n 最终,假如公司不能拿出其他根据来证明加班费现已付出,就会败诉。\n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律问题的解说(一)》第四十四条规矩:“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、开除、解雇、免除劳作合同、削减劳作报酬、核算劳作者作业年限等决议而产生的劳作争议,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。”据此,该公司若无法供给其他相关根据,则应当承当晦气结果。\n 潘家永 律师\n\n\n\n\n\n\n\t\t\t\n\t\t\t\n\t\t\t\n\n\t\t\t\n\n\t\t\t\n\t\t\t\n\n\n\n\n\n\n\n\n\n\n\t\t\t\n\t\t\t\n\t\t\t\n\t\t\t\n海量资讯、精准解读,尽在新浪财经APP\n\n\n\t\t\t\n\t\t\t\n责任修改:吕成飞